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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1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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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税务:着力构建绿色税收体系 推动绿色消费模式

信息2023-11-29 1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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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州税务局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绿色税收制度激励作用,在推动绿色消费模式、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释放绿色效应。

  税收优惠

  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购买一辆25万元左右的新能源汽车,仅车购税就能减免2万多元,后期充电费还比燃油价格便宜。”凉山州锐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顾问对正在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刘先生说道。

  凉山州锐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得益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今年以来,该企业新能源汽车月均销售量达到了百余台。

  该企业总经理杨飞表示:“随着消费者环保节能观念的增强,以及新能源汽车在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用车成本等方面的经济优势更加突出,来咨询和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顾客越来越多。”

税务干部到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据悉,凉山州西昌市是全省首批氢燃料电池汽车使用城市之一。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参与者,西昌月城安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始终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呈不断上升趋势。企业现有运营车辆中,新能源混动公交车达到33辆、氢燃料公交车10辆、纯电动公交车304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超85%。2022年以来,企业购入的10辆新能源公交车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166.37万元。

  在西昌市名店街公交车站等候13路公交车的市民刘女士说道:“低碳生活的理念在我心中种下以后,我上下班方式从开车变成乘坐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行驶平稳度、座椅舒适度很高,也很符合节能减排的趋势,整体乘坐体验非常好。”

  据了解,2023年以来,凉山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5978.33万元,在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加持下,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断扩大。

  政策红利

  助力企业向“绿”而行 因“绿”而兴

  绿色税制改变了居民的消费出行方式的同时,也转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

  宁南县南丝路集团银鸿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缫丝、蚕丝、蚕丝副产品及绢纺半成品、丝绸制品以及农产品初加工服务。该企业在2018年以前主要采用燃煤或焦炭直接加热锅炉方式进行生产加工。在政策激励、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下,该企业从2018年开始不断改进生产工艺。2023年,在改进生产工艺的同时,该企业着手研究锅炉燃烧值系数,不断探索燃煤和生物质碳混合比例,进一步解决了绿色低碳生产过程中成本高、难度大等问题。近年来,在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引导下,该企业通过采用循环节能环保燃烧炉,缴纳环境保护税从2022年的30.27万元,减少到2023年的18.02万元。

企业工作人员向税务干部介绍环保技术及工艺

  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李雪梅说:“这几年通过税务部门绿色税收政策方面的宣传和引导,我们对锅炉容量、蒸汽压力、蒸汽温度、给水温度等燃烧值系数主要指标进行了摸索研究,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引进先进设备,加快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据悉,凉山州税务部门在引导企业由“被动减排”向“主动治污”转变,正向激励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走上节能环保、绿色发展之路,以绿色税收杠杆撬动市场主体主动减排。近三年来,凉山州环保税征缴额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率由1.8%增加至5.03%。

  税收共治

  推动凉山绿色发展生态建设

  沿着雅西高速进入凉山,一路往南都是新能源发电的“大风车”。

德昌风电

  凉山拥有独特的清洁能源优势,水风光三类资源互为补充,是国家清洁能源黄金组合区域。“十四五”期间,凉山州新增规划风电场全部投产后,预计年上网电量117.1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359.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41.8万吨。

  在凉山,绿色税制不仅加快了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还推动了凉山绿色发展。

  2022年,凉山州政府印发《凉山州税费征管保障实施方案》。2023年,凉山州税务局联合38个部门召开税收共治联席会议,建立和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作,深化部门间联合控管、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等税费共治措施,绿色税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日益显现。

  据介绍,凉山州高速公路、光伏、风电、水电等大型项目多,纳税人申报耕占税,须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占地材料。为做好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凉山州税务局联合各部门发布《关于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复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凉山州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确保耕地占用税法有效实施的通知》等文件,制作了全州统一式样的《耕占税涉税信息复核表》,规范了复核文书,明确了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复核时间,强化了临时用地征管,建立了实现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截至目前,全州提请自然资源局复核耕占税涉税信息27次,涉及耕占税1979万元,规范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确保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促进全州绿色新能源资源有序开发的同时也推动了凉山的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责任编辑:徐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