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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开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出席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我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我省将全面启动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力争用一年半时间,全面完成因灾倒塌和严重损毁的农房重建任务,保证受灾群众在2009年12月底前住进新房。
灾后重建规划
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已形成初稿
报告中说,经过前一阶段的不懈努力,最大限度地解救了被困群众,伤病员得到了精心救治,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初步安排,灾区社会秩序保持总体稳定,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
目前,我省正全面开展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将抓紧制定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市场服务体系规划、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修复规划、灾后重建用地规划等9个专项规划。目前,总体规划已形成初稿,正抓紧完善。
报告还介绍了我省抓紧研究制定灾后重建政策的情况。省政府下发了《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对汶川地震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给予补助,平均每户补助2万元。同时,还制定出台我省贯彻实施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受灾群众安置
8月12日前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
报告通报了我省灾后恢复重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报告中说,我省将加快建设过渡安置房,确保8月12日前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确保灾区群众安全过冬。在农村,有条件的将一次性修建永久性住房,并保证入冬前能够搬进新居。
同时,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把受灾群众每人每天1斤口粮、10元补助金落实到人,把“三孤”人员每人每月600元基本生活费发放到人。另外,在3个月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政府对“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继续给予救助,后续救助政策以现金补助为主,不再发放口粮,在9月至11月人均每月补助200元,并适当提高“三孤”等人员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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