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以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济为重点的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撤并乡镇资源活化利用,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
一是巩固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成果,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租赁、入股、托管、抵押等改革拓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研究制定延包配套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试点地区宅基地审批、使用、流转、抵押、退出和收益分配等制度体系,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二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效途径。开展合并村 (社区) 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公益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和成员证书发放,完善集体经济组织配置集体资源、管理集体资产、服务集体成员机制。
三是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有效利用机制。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有偿回购、集中改造、受托经营等多种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整治。鼓励农村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与专业化公司合作实施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项目,构建完善多元参与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